关于向唐山泽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的公告
单位名称:唐山泽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3MABX6E5A1T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杜忠
单位住所地: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油榨镇孙官营村东50米
本中心已依法受理职工李冠林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
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唐公积金责决字〔2025〕第39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唐公积金责决字〔2025〕第39号).pdf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