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事项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16:01:41
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市教育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事项办理相关信息调整如下:
一、进驻事项清单
1.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历史数据变更
2.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
3.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
4.中等职业学校补办毕业证明书
5.省属国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市、县所属卫生类学生学历学籍备案
6.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7.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8.民办学校教师劳动聘用合同备案
9.教育类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10.教师资格认定
11.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表彰
12.除省管权限范围内高等学校举办本专科函授教育审核
二、窗口办理地址变更
原窗口地址: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5号窗口
变更后地址: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层南3门综合办理区教育局窗口
唐山市教育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