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河北慧禾科技有限公司送达
《催告书》的公告
单位名称:河北慧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2MA07LAQ6XA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尹航
单位住所地:唐山市丰南区丰南镇荣盛祥云家园204栋2-503
本中心已依法受理职工金婷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唐公积金催告〔2025〕第281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催告书》(唐公积金催告〔2025〕第281号)
(一式四份)催告书(唐公积金催告〔2025〕第281号).pdf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