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冀建法〔2018〕29号)规定,现将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按照规定加装电梯,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按照国家规定加装电梯,出资加装电梯的产权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外),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加装电梯单元用户分摊方案、工程费用发票、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及公积金卡。提取额度为核发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日期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 年9月1日 唐公积金(2021)20号——关于唐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pdf

2021/09/01 4.2k 阅读 145 点赞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冀建法〔2018〕29号)规定,现将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按照规定加装电梯,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按照国家规定加装电梯,出资加装电梯的产权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外),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加装电梯单元用户分摊方案、工程费用发票、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及公积金卡。提取额度为核发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日期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日

唐公积金(2021)20号——关于唐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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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