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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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质性降低职工购房成本,唐山公积金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为民办实事贷款利好新政“组合拳”。 新政一: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1. 单、双缴存职工家庭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 2. 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 3. 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4.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 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新政二:降低二套首付比例 1. 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2.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仍执行不低于30%的首付比例。 本次调整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 注:欢迎您拨打中心客服热线(0315)-12345,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022/03/04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贷款业务年终结算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因年终贷款业务结算,我中心定于12月27日至12月31日,暂停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其它业务办理不受影响。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 年12月21日

2021/12/22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业务系统升级停业公告 经上级批准同意,我中心定于2021年11月22日到11月26日进行业务系统升级,期间暂停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查询和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时间 2021 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 二、暂停业务范围 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异地转移、跨省通办等业务的受理及查询,包括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窗口、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冀时办APP、银行手机APP、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积金专席等自助服务渠道将全面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各缴存单位尽量于11月19日前完成本月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人员变更等业务,确有困难的可在11月29日、30日做好缴存。 (二)自11月20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扣款(含提前还款)业务顺延至11月29日处理,正常扣款成功的不会产生逾期。借款人要及时关注自己的贷款还款账户,保证贷款还款账户资金充足,以免产生贷款逾期。 (三)期间根据升级进度将逐步恢复各项业务。 特此公告。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 年11月16日

2021/11/16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冀建法〔2018〕29号)规定,现将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按照规定加装电梯,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按照国家规定加装电梯,出资加装电梯的产权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外),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加装电梯单元用户分摊方案、工程费用发票、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及公积金卡。提取额度为核发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日期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 年9月1日 唐公积金(2021)20号——关于唐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pdf

2021/09/01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