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1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2021/07/01 1.7w 阅读 507 点赞

关于公布2021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18:47:30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要求,依据2021年市区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普职比等实际,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划定今年市区招生范围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20分。独立招生的县(市、区)自行划定县域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市、县(市、区)划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

特长生录取分数线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唐教基〔2021〕39号)执行。

  唐山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